上海市出轨调查;出轨方起诉离婚判败诉的情况有哪些
一、出轨方起诉离婚判败诉的情况有哪些
出轨方起诉离婚判败诉的情况通常有以下几种。一是另一方能够证明出轨方的出轨行为未达到“重婚”或“与他人同居”的程度,仅为一般的婚外情,法院可能不会支持对方要求离婚的诉求。二是出轨方能够证明离婚是因其他重大原因导致,如对方存在严重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,此时法院可能会考虑综合情况而驳回出轨方的离婚请求。三是在财产分割等方面,出轨方能够证明对方存在过错,且自己应适当多分财产等,法院可能会综合考量而作出不利于出轨方的判决,导致其起诉离婚败诉。总之,具体情况需根据实际证据和法律规定来判定。
二、出轨方起诉离婚败诉后财产分割咋判
出轨方起诉离婚败诉,意味着法院未准予离婚,通常此时不涉及财产分割问题。若之后再次起诉离婚并获准许,财产分割遵循以下原则:
首先,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先由双方协议处理,能达成一致按协议分割。
若协议不成,法院一般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。出轨属于过错行为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,在财产分割上,无过错方可能会适当多分财产,但具体比例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裁量,比如出轨的程度、对家庭造成的损害等。同时,个人财产仍归个人所有,不参与分割。
三、出轨方起诉离婚获支持需满足哪些法律条件
在我国,即便出轨方起诉离婚,法院是否支持主要看是否符合法定离婚条件。依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,应准予离婚: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;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;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;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;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,双方又分居满一年,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所以,出轨方起诉离婚时,需向法院提供能证明夫妻感情已破裂的证据,如双方分居证明、对方存在家暴等其他恶劣行为的证据等。仅出轨这一行为本身,若未达“与他人同居”程度,通常不必然被认定感情破裂。
当探讨出轨方离婚判败诉的情况有哪些时,除了文中提到的常见情形外,还有一些值得关注的要点。比如在财产分割上,如果出轨方隐藏、转移夫妻共同财产,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份额,在法庭调查时被查明,不仅可能少分或不分财产,还可能面临法律制裁。另外,若出轨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家庭负有重大过错,却拒绝承担对子女的抚养义务,或者故意拖欠子女抚养费,这种情况下,在争取抚养权及抚养费判定方面,出轨方很可能败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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